一、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检查全市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协助指挥部组织和指挥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7、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较大森林火灾案件;
8、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统计和火灾的建档工作;
9、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电话:31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