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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8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耀州区委、区政府按照中、省、市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政策,高度重视,统筹考虑,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妥善解决了国有林场编外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确保了林场职工不下岗、不分流,稳定了林场职工队伍。
由于历史原因,耀州区国有林场现有编外在职人员22人,其中柳林林场11人,高尔原林场11人。编外在职人员中有企业工15名(其中干部身份3人,属区人社局分配到林场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工人身份12人,属区民政局安置的复转军人到林场工作人员),副业工1名(属上世纪七十年代分配到林场长期从事造林、育苗、多种经营的工作人员),长期临时工6名(属上世纪末到林场接替父亲上班,国家取消接班政策的人员)。
2017年4月初,区政府副区长赵晓峰主持召集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在对《耀州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时明确指出:国有林场改革不能让一个林场职工下岗失业,两个林场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经费和职工工资纳入区级财政全额预算;同时对编外在职人员工资待遇一并以财政专项补助形式进行预算。
2017年4月1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大军主持召开耀州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耀州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同意将国有林场编外在职人员纳入区级财政专项补助。2017年6月19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区委书记杨宏伟主持召开的耀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研究通过了《耀州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9月6日耀州区委、区政府印发了《耀州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国有林场编外在职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级别核定相关待遇,纳入财政专项补助,其技术等级(职称)正常晋升。2017年11月,根据《耀州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林场编外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按照学历、工龄、技术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进行了预算,报送区财政局审批。
通过国有林场改革,耀州区国有林场22名编外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消除了编外在职人员长期以来困扰的后顾之忧,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热情高涨,确保了国有林场稳定健康发展。